EB1A项目的初衷是为了吸引来自世界各地、不同行业的顶尖人才到美国来发展。申请者必须展示自己在某个专业领域里的卓越才能,证明他们是该领域的佼佼者。
区别于其他移民路径,EB1A不设置语言、年龄或教育水平的限制,也不要求申请人进行投资,更不需要雇主的担保。申请成功,申请者还可以带着配偶和子女一起享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 适合群体:适合在某一领域有突出成就的申请人,尤其适合科研人员、科技高管、制药等公司高管、大学教授等群体。
● 签证类型:永久居民PR,获得最终批准即为美国绿卡PR。
● 家庭成员(可携带):配偶及子女(未婚/未满21岁)。
美国移民局官网:https://www.uscis.gov/working-in-the-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irst-preference-eb-1
PART1
EB1A的申请要求
从移民官网可以看到,EB1-A的申请要求如下(10条要求,满足其中3条即可):
1、申请人曾获得一项或多项国际知名奖项或申请人在所在领域内获得省级、国家级或国际奖项;
2、申请人具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该协会必须只有优秀人才才能成为其会员;
3、专业期刊报道了申请人在个人专业领域的成就;
4、申请人曾以团队成员的身份担任评委,对其专业领域的作品进行评审;
5、申请者在科学研究、学术研究、艺术、体育和商业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6、申请者在所属专业领域的出版物中发表过个人作品;
7、申请人在有较高声誉的艺术展览中举办作品展览;
8、申请者在重要的专业组织团体中担任一些重要职务;
9、申请者在相关领域的工资高于其他同行;
10、通过票房收入、电影唱片销量等来衡量在表演、艺术等方面的成功。
针对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者体育领域具有杰出才能的EB-1A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三点要求:
1、证明自己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备“杰出才能”,持续享有声望和赞誉,得到广泛认可和产生影响;
2、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申请人是本领域顶尖的人才;
3、证明申请人赴美后会继续在具备杰出能力的同一领域继续工作,预期将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PART2
EB1A的申请材料
如何证明自己在某方面的成就是每个申请人在这个项目中所关心的,下面详细解释了每个选项需要哪些信息。
1)如果申请人曾获得重大国际性成就,例如奥斯卡奖,奥林匹克奖牌,请提供:
● 能证明奖项是申请人所在领域内的世界顶级大奖的证据;
● 获得的奖牌、奖杯、奖状等能证明申请人获奖事实的证据;例如:
(1)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2)奖牌、奖杯的照片;
(3)颁奖机构公开宣布获奖者的相关材料。
● 颁奖的标准细则和其他能证明“奖项基于特殊成就颁发”的证据;
● 国际主流媒体对该奖项的报道;
● 介绍颁奖机构及颁奖嘉宾的声誉;
● 介绍其他国际知名获奖者;
● 能证明参赛者来自世界各地的证据。
2)如果申请人获得过知名度较低的国家或国际奖项,请提供:
● 该奖项的标准和其他“奖项基于领域内的卓越成就颁发”的证据;
● 该奖项的重要性及其在国内或国际上的认可的证据;例如国内或国际媒体的报道。
● 奖章、奖杯、奖励和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获奖的证据;例如:
(1)获奖证书复印件;
(2)奖章、奖杯照片。
● 评奖机构公布获奖者的证据;例如:报刊专版、网页专版等。
● 关于参加或选举资格的具体规定,是否有地域限制或其他限制;
● 国内或国际主流媒体对该奖项的报道;
● 介绍其他前获奖者;
● 每年颁发的奖项数量。
3)如果申请人已通过该领域的国内或国际知名专家的评审,并已被批准加入仅接受特殊投稿的专业协会,请提供:
● 协会章程中讨论入会标准的章节和其他证明入会必须有特殊成就的证据;
● 国内或国际知名专家对申请人入会的审批证明;
● 说明协会的目标、任务、或目标会员是哪些人的文件。
4)如果申请人的工作被专业或主流媒体报道过,请提供:
● 完整的媒体报道本身,并应包括以下信息:
(1)新闻报道的标题、日期、作者;
(2)新闻报道的发行量、浏览量、传播范围等大规模传播的证据;
(3)新闻报道的目标读者或者受众;
● 媒体报道主要是关于申请人和申请人在其领域内的工作的证据。
5)如果申请人作为个人或作为评审团成员,曾在其领域内担任过他人的评审工作,请提供:
● 申请人考核工作的书面或者音像记录,或者其他证明其确实以评委或裁判身份完成评判工作的证据;
● 赞助商的邀请函和感谢信,说明申请人是根据其“杰出才能”和“国内或世界声誉”被选中的;
● 主流媒体对委员会工作的报道;
● 其他评委的介绍材料及其他能证明特邀评委为业内最优秀评委的证据;
● 主办单位及大赛的介绍材料,突出大赛在国内或国际的影响力,以及评委是否必须是行业内的特殊人士。
6)如果申请人的原始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相关贡献在其领域具有重要意义,请提供:
● 能够客观证明申请人在某一领域有原创性和重大贡献的信息,如专利或者其他得到广泛应用的重大科技成果;
● 申请人在该领域的贡献被重视的证据;
● 专家证言或信件,讨论申请人的原始和重要贡献;
● 申请人的原创和重要贡献已引起广泛的公众评论或被广泛引用的证据;
● 申请人的工作被他人使用和推广的证据。这包括但不限于:(1)授权他人使用申请人作品的协议,以及(2)对一个领域很重要的正在使用的专利。
注意:信件和证明必须尽可能详细地描述申请人的贡献,并且必须明确解释为什么这些贡献是原创的和重要的。请避免笼统的陈述,如“申请人的贡献是重大的。”
7)如申请人在专业或主流行业刊物或其他主流媒体发表过学术文章,请提供:
● 申请人发表的所有学术文章的摘要,包括:
(1)标题页,
(2)表明申请人为作者的页面和作者的标题,
(3)表明发表该文章的期刊名称的页面;
● 申请人在学术文章引文查询网站获得的引文查询结果(不包括申请人对自己文章的引文)显示以下信息:
(1)申请人是文章的作者、文章的标题、发表的期刊;
(2)申请人的H-index和i-10 index;
● 证明申请人学术文章的目标受众是某一特定领域的专家学者的文件,如学术期刊的第三方评审;
● 发表申请人文章的学术期刊或媒体为国内或国际专业、行业或其他主流媒体的证明文件,如:
(1)发行量、浏览量或其他大规模发行量的证据;
(2)期刊排名和影响因子。
8)如申请人的作品曾参加过艺术展览或被展出,请提供:
● 申请人是作品作者或者创作者的证据;
● 申请人创作的艺术品销售记录;
● 展示作品的场所或媒介(包括虚拟)是艺术展览或展示的证据,例如博物馆介绍材料;
● 申请人创作的艺术作品宣传材料;
● 艺术展览或展览的宣传材料
9)如果申请人曾在声誉卓著的组织或机构中扮演过领导或关键角色,请提供:
● 证明申请人职位和具体职责的文件;
● 显示申请人在该组织、机构中职务的人员结构图或者类似文件;
● 证明申请人的贡献对组织或机构的整体活动和结果很重要的文件;
● 现任或前任雇主对申请人所扮演角色的重要性有充分认识的信件应包含以下重要信息:
(1)具体有效地解释申请人为何扮演领导或关键角色;
(2)将申请人所完成的具体任务或取得的成就与同一领域的同行进行比较;
● 申请人所在组织或机构具有杰出声誉的证据,例如
(1)媒体报道,
(2)组织或机构排名。
10)如果申请人的服务与同行相比获得了高薪或其他高报酬,请提供:
● 申请人已取得高收入年份的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类似文件;
● 媒体对其他同行获得高收入的报道;
● 由可靠的专业机构编制的外地领取最高薪金人员名单;
● 来自以下或其他可靠来源的,对申请人工作所在国相同职位人士的薪酬调查和比较报告:
(1)美国的美国劳工统计局、劳工部的职业生涯一站式网站、劳工部外籍劳工证办公室的在线工资资料馆,
(2)中国的职友集;
(3)媒体报道等可靠来源的国内同职位人员薪资调查和比较报告;
● 证明雇主支付给申请人的薪资高于薪资统计数字的证明文件;
11)如果有表演艺术商业成功的证据,如票房收入或唱片、卡带、CD或录像带销售记录,请提供:
● 电影、舞蹈、音乐会等的票房收入或者其他票房记录;
● 唱片、DVD或其他音频或视频产品或其他证明其发行的记录的销售说明。
PART3
EB1A的申请流程
评估条件:免费安排评估条件是否适合项目申请,确认10项标准中能达到多少项,确认条件可以申请,签订合同开始运营;
收集材料:根据申请人的相关资质条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提交申请:准备好材料后,申请人签名,开始将材料和个人声明一起打包到USCIS处理中心,等待通知;
收件通知:在收到申请文件之后,大约7到10天内,美国移民局向申请人代理律师发出一份通知函I-797,告知申请材料已收到;
等待审理:这个时间是根据USCIS官方发布的审理周期,没有确切的审理时长;
体检和准备文件:需要在收到领事中心的通知后预约体检;
去领事馆面试;
获知面签结果;
安排赴美行程:根据领事馆签发的移民签证,一般会标注移民签证的有效期,附属申请人的移民签证上会注明主申请人必须一同入境;
获得美国绿卡:前往美国后,在入境时通过移民通道激活绿卡。绿卡制作完成后大约需要一段时间,申请人需要提前提供可以领取绿卡的送货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