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四大要点!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
EB-1A的真正核心是:证明自己是所在领域的杰出者就好!
大的范围要属于科技、艺术、商业、教育和体育,你还要确定自己更细分的专业领域,看自己到底在哪里有优势,可以脱颖而出。
在一个专业领域,尽最大限度描述你的工作,你需要在自己的申请中高调示人,完全展示出自己。
就EB-1A的申请,我们一起来分析成功办理四大要点:
1、申请时间 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建议尽早办理,越晚越严格,等待时间也越长。提交I-140申请的时间点十分重要: 美国移民局可能会拒绝提交申请后再提交的新证据,除非I-140被拒绝后重新提交申请。 所以申请人必须在最初提交申请时,就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必要资格,一次性提交全部支持文件,而不是事后补充申请日期后的新证据。 在某些情况下,办理机构会建议申请人能等到他/她发表了重要文章,拿到更重要的奖项,或是作品参加更重要的展览后再提交申请,那他/她的申请案可能更强。 根据申请人不同的条件状况,一些人可能准备数周就可以提交I-140,而另一些人则要几个月。 还有些人条件不是很成熟,但至少知道如何设定目标,用几年时间去有步骤地按照“规定条件”去准备申请。 无论如何,只要申请人有一定基础,在正确的指导下坚持下来,最终都有很大几率拿到绿卡,所以找一个靠谱的机构很有必要。 2、提供材料,证明在专门领域很优秀 申请人只有把自己定位在一个细分的专业领域,才更有把握获得批准。 定位自己的专业领域,是申请初期最重要的工作,目标和方向错了,很可能做无用之功。 比如,一个把自己定义为影、视、歌三栖的明星,就不会比仅仅定位在歌唱艺术领域优秀的人才更容易通过,因为你面临的竞争者更多。 请大家记住,是专门的领域,而不是多才多艺。 但从另一个方面讲,也不是将专业领域愈狭义的界定就愈有可能在该领域成为优秀人才而通过申请,重要的是依据申请人的客观情况和背景证据材料。 此外,理解移民局审件的证据标准和“自由裁量权”也很重要,这样可以更好地帮助申请人准备材料。 审理移民申请案,美国移民局采取正确的证据标准是一种叫做“优势证据法则”的证据标准。 这是指申请人提供的证据,“看起来更像真的,而不是假的”。“看起来更像”意思是“超过50%的机率更像”。 这意味着,在EB-1A申请中,申请人只要为每一环节提供"优势证据"即可。 EB-1A的名额为行业内优秀人士保留,而且EB-1A是面向各行各业的,只要证明自己是所在领域一流的,就有资格申请并有机会获批。 EB-1A的核心思想是吸引那些在科技、艺术、教育、 体育和商业领域优秀的人来美国工作,以他们特殊的专业能力为美国带来贡献。 3、个人工作计划 一定要提供人来到美国后将继续从事其所申报的专业领域内工作的声明,例如描述如何打算来美后继续其专业领域工作的详细计划等。 4、增加面试环节并不意味着更困难 这次变化只是移民局强调了要面试,具体实施办法还未出台,仍需观察。 申请人没必要惊慌,如果实施,只是多了一个环节,对于你拿绿卡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EB-1A移民类别对于申请受益人最核心的要求是具备特殊专业才能,拥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 所以只要你在你所属的行业里足够优秀,能够为美国的发展带来好处,那就不要犹豫,可以申请! 这才是审批的核心所在,而大多数申请者却并不了解! EB-1A适合申请人群 科研类:科学家、院士、发明家、各级科研机构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程序师、计算机专家、医师、医学家、大学教授等。 教育类:著名教育家、教育学者、各级特级教师、教育理论家等。 体育类:著名运动员(包括电子竞技类)、教练员等。 商业类:杰出企业家、管理专家、金融专家、广告策划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经济师等。 艺术类: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挥家、歌唱家、影星、名模、电视主持人、影视导演、动画设计师等。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在科学、艺术、教育或体育等领域,拥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并在其所属领域里属于占少数顶尖人才,且其才能和成就在其专业领域里获得国际或国内的公认和推崇。 如诺贝尔、普利策奖、奥林匹克奖牌或奖杯获得者就可以通过EB-1A拿美国绿卡。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有诺贝尔或奥斯卡等奖项的获奖者才能申请,各行各业人士均可申请。 只要满足移民局规定的10条申请条件中的至少三条,并且移民美国后有意向继续从事其本专业领域的工作即可。 具体十条标准要求如下: 1、获得过国家级或国际性奖项; 2、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3、媒体报道过申请人及其成就; 4、担任过评委或审稿; 5、在所在领域做出过独创性、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国内或国际刊物期刊等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举办过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在声誉卓著的工作机构、专业组织、团体担任重要角色或发挥关键作用; 9、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他同行; 10、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有票房收入、DVD、影片、录音等的销售量证明。 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于移民、雇主的相关问题,欢迎添加麻辣婶的微信:1510153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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