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之后照样可以领取你的退休金,怕啥!
很多人都以为,移民之后,在中国交了多年五险一金没用了,其实不然。
一个朋友正式移民美国,临行告别宴会上,他慷慨陈词,感叹宁可放弃退休金,也要去美国定居。因为我当时已经微醺。隐约记得那个毅然决然的画面。今天早上酒醒,忽然发现昨天的事情一个BUG,于是打电话过去。他电话没接完就大骂:你丫不早说!靠,怪我吗?移民了也可以照领退休金这个事,他怎么会不知道呢?
移民不会影响你的退休金领取,这个事情不是空口杜撰而是有切实的法依据的。听我详细说来。1985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政司、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出台《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85】侨政政字第119号):“已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包括学徒),不分民族、年龄、性别和国籍,均适用本条例’的精神,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对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规定的退休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退休(离休)的归侨、侨眷获准出境定居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退休(离休)待遇不变。其养老金可以委托他人领取,但需每年向原工作单位或者负责支付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由我国驻其所在国的外交(领事)机构或者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生存证明文件。”请注意,这个办法是2004年7月1日由国务院发布实施的。
综上,也就是说从2004年开始中国政府就已经明确表示,旅居海外的退休人员无论是否加入外国国籍,均可以照样领取退休金。
非但如此,而且这个要求在2015年又做了修改,修改后的越发便捷和方便。外交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领外函[2015]660号)的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国领事可根据海外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免收领事规费;申请人应持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领事馆申办。这次连退休证明都不再要求。
为此《人民日报(海外版)》2015年8月15日第六版,还有专门文章进行说明。国家级媒体站台助阵,这个你该放心了吧?
下面为中国驻多伦多领事馆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的火爆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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