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籍税,也称退出税(Exit Tax),是美国针对富人的一个税种。从2010年7月31日期开始实施,对于普通人来说,通过审核后,需要交纳450美元的手续费就可以放弃国籍,但是对于富人来讲,则需要缴纳“退出税”。
征收“退出税”有三个前提:
1.放弃国籍前5年年均收入税超过14.5万美元(2010年标准,此后每年会微调)
2.净资产至少200万美元
3.没有过去5年的足额交税证明
三条中符合任意一条,就成为应税对象。
那么,中国的“弃籍税”又从何而来呢?
这还得从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司的税务官员进行的一次演讲说起,演讲主题是《酝酿开征的弃籍税》。也就是因为这次演讲,一张PPT就这么火了,弃籍税便开始进入大家的朋友圈~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在新的个税法中,大家可能都被税务居民(将从原有的在中国居住满1年改为在中国居住满183天)的概念所吸引,而忽视了第十条和第十三条中有关居民个人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情况的有关条款。
新个税第十条中第五点指出: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三条中指出: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同时,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第三十四条中又指出,申报人应该向税务机关申报如下事项:
从上面几点来看,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个“弃籍税”其实并不能称之为一个新的税种,反而与税收征管法中对欠税纳税人移民出境的要求有点类似。税收征管规定,如果欠税纳税人要移民出境,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所欠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理论上也允许纳税人提供担保。
所以,如果你在没有欠税的情况下移民出境,这个所谓的“弃籍税”其实并没有对你产生任何影响;反之,则需要在退籍之前缴清所有应纳税款。
这下,您清楚了吗?